你選擇真相還是夢境

秘密中吸引力法則的陰謀論及這就是真相大編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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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中吸引力法則的陰謀論及這就是真相大編的見解

秘密中吸引力法則的陰謀論及這就是真相大編的見解


信仰吸引力法則,和那些實際去應用吸引力法則,並且僥幸成功的那些人。

大編:對於吸引力法則,不是個「信仰」的問題,是「知道與否」的問題。
你知道你是男性或女性,你不會「相信」你是男性或女性吧?

這個宇宙的秩序是完美的,沒有什麼是「僥幸成功」,吸引力法則只是自然律、宇宙法則。吸引力法則本身是絕對公平的法則,你怎麼給出,它就怎麼回應你。不管你是好人還是壞人,雨水也會滴在你身上。(除非你有戴傘子。哈哈XD)

他們沒有考慮到什麼?吸引力法則的真相是什麼?「秘密」實際上並不是秘密,因為它早已被展現在這世界,清晰可見的,世界現況就是吸引力法則的應用後果,本篇要談的是,一直被忽略的:極性系統。

大編:這是真的,這個世界的存在就是思維開始—思維是純能量,物質是由能量組成,一切都是由思想開始。量子物理學可以證明這一點,一個沒有思想存在的地方,是不會在存宇宙的。

極性系統—這的確是相對性世界秘密—「熱」支持「冷」、「高」支持「低」、「恐懼」支持「愛」,一切萬有(一般人所指的神)知道自己是莊嚴華麗—但因為沒有不是莊嚴華麗的事物,所以一切萬有也不是莊嚴華麗的。

而且一切萬有渴望經驗上認識自己的莊嚴華麗。正如除非你做了一些仁慈的事,否則你不知道自己是仁慈的、你沒有仁慈的感覺。所以,一切萬有為了體驗自己所以分割自己—你和我、無數的靈魂誕生了。只要簡單地將他自己分割成許多部分,每個部分都比全體要少,就可以往回看他自己的其餘部分,也就看到了莊嚴華麗。

*更多內容可參考《與神對話》第一本

極性,也就是兩極化,例如:巨富/赤貧、美/醜、成功/失敗、善/惡、聰明/愚蠢、飽足/飢荒、高等/低等、戰爭/和平,同樣的,類似上述之兩極實化體的數量將會是無法計數的。

大編:極性(相對性)是存在的—但是遺憾的是人類的判斷把這些極性擴大了。

重點在于,這個世界當前充斥了大量的極性實化體,這世界實際上是一個「不斷地在自我平衡」的平衡方程式,這是顯而易見的,例如:

當「巨富」被創造或是被實化出來,相對「赤貧」就必須出現,來完成「平衡」。

就如同為了創造出「美」然後「醜」就必須相對應的出現。

或者是為了實化出「成功人士」,所以「失敗者」就必須存在。

而要實化出一個奢侈浪費、揮霍無度之富足生活,相反的飢荒、一無所有、因飢餓而死等等,就必須相對應的被實體化出現。

所有以上這些一直以來,都被在這個世界系統當中生存的人類們,視為是理所當然的正常現象。有趣的是,是我們自己一手導致了當前的不平等或是極端化之世界的出現,也就是說,嚴格來講,對于在飢荒當中死去的兒童,我們要負上全責,因為我們沒有察覺,自己在這個世界當中不計後果的盲目追尋提升階級,追尋成功、富足、美好的完美物質生活,追尋成為巨富者以便能透過金錢有效的奴役其他人為自己服務,我們所有的人都接納並容許了以上這種「意識」或是「心智模式」成為「自己」,成為了「我們是誰」,所以才導致了這個世界顯化出:上億人活在飢荒、赤貧、無止境的競爭求存當中。

大編:部份正確。世界現況這是全人類的集體意識造成的結果、不公平的制度造成的結果。但是,宇宙本來就是無限的豐盛,所有的資源足夠滿足所有人後還有剩的!「匱乏」本身就是不存在的—這只是人們的集體意識造成的假象,只要集體意識走向變了,整個世界都會改變。這就是為什麼[事件]會發生。

君不見五餅二魚的故事?耶穌是怎麼顯化魚和餅出來?賽巴巴是怎樣顯化珠寶給他的「信徒」?還有其他大師呢?(雖然這樣需要自己達到「我是我所是」的大師水平…)

事實上是我們人類的「競爭意識」導致了這個世界變成了一個極端化的環境,當中的每個人都活在階級與分裂當中。某些「幸運」的人處在極性或是階級好的那一面,而其他人為了要達到與之同等的地位,拼命的去競爭,從而導致了加強這個世界的極端化,和加強階級制度,成了自己建構出之現實世界的奴隸。

大編:同意。但有沒有想過去拼、去競爭的原因是什麼?這是當然因為人們恐懼—怕自己是失敗者、害怕輸;因為匱乏—沒有足夠資源分享,所以必須要競爭。

我記得高中時修的經濟科,裡面第一課的主要概念就是這樣:

「有限資源不能滿足人類無限慾望」-->「需要競爭」-->「一定有人會被歧視」。

我們星球上的經濟學也太過唯物了,當[事件]發生了、靈性真相和宇宙法則被公開出來,整個經濟學都要改寫。

回到正題,基於這個「匱乏」的集體意識,基於這個「被設計好的金融奴役制度」下,文中所講—有人富足,就必有人貧窮也的確是真實的。

但是之前也講過宇宙本身是無限富足和豐盛,所以只要集體意識改變,匱乏就不再存在了。


多數人沒有看出只有根據平等原則才能打破階級,真正的建立自由世界,反之,一個「新的信仰」被精英份子們灌輸給人類:吸引力法則,一旦一個人信仰了吸引力法則,他必然會「重拾信心」,相信自己可以在這個階級制度或是極性系統當中獲得「成功」,並狂熱的參與這個世界當前的競爭游戲,認為自己只要信仰夠堅定就會「贏」!
所以,精英份子了解到,必須要透過灌輸某些類似吸引力法則的信念或是信仰給人類,才能夠「激勵」他們認真的參與競爭,如此階級與分裂才能獲得鞏固。

大編:很抱歉,我無法同意。因為吸引力法則也同時是因果法則(思想是因、顯化的事物是果),吸引力法則是,你怎樣給出,宇宙就怎樣回應。如果用吸引力法則來在競爭中獲勝,那麼因為那人將處於競爭的存在狀態(頻率),那他一定會招來競爭的事物,從他人手中搶來的事物,那也會被人再次搶去,如此不斷重覆,直至改變。

(這就是佛家提倡的「業力」吧?這樣不能終結因果、不斷循環。)

其實你運用吸引力法則也可以用在自己的富足上,並不需要因為自己富足而導致別人貧窮。


所以,如果吸引力法則真的公開了,而每個人都能運用,但不是用在競爭上,而是用在吸引/顯化無限豐盛上—因為根本不存在匱乏,所以會使整個金融奴役制度倒下—因為已經不在人們的思想中,而會顯化出一個新的公平的制度取代之。這就是[事件]中金融的重置。


人類始終沒有意識到平等與一體原則才能真正的去建立一個自由世界,反之,他們渴望在世界系統當中成為成功者,以便獲得「個人」的自由,而沒有察覺他們對于個人自由的追尋,因為違反了一體平等原則導致自己成為了奴隸,這就是這個社會的巧妙之處:「激勵你去追尋個人的自由」從而奴役你!
看見了嗎?而就算你爬上了階級的頂端,體驗到了這個社會當中的少數人擁有的「自由」,其他某些人也必須體驗「不自由」:這是另一個極性系統!

大編:我相信是有人有這種小我心態。但是我也相信有更多人是願意無私分享的。
我個人不認為爬上了階級的頂端,可以體驗到了這個社會當中的少數人擁有的「自由」。
我認為真正的自由,是可以隨意改變選擇而不受限制;成為我是我所是的自己,沒有期待、沒有要求、沒有需要,不執著結果這就是自由。

當你利用吸引力法則,成功的獲得了自己相要得富足生活,成為了夢想當中的自由人,而相對的其他人就必須承擔失敗與奴役。

大編:原來這是閣下對自由的定義。確實,這是「經濟自由」,生活不會被金錢限制,但我並不認同:我成功,要使人失敗,因為可以所有人都一起成功、一起富足。

所以,成功?自由?
不。
只有全體人類都自由,這個自由才是真實的,
我們全體人類是為一體,而這代表著:
「除非全體都是自由的,否則沒有一個是自由的」

大編:我同意—我們是一體的,所以幫助別人,等於幫助自己。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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